close
百無禁忌之遺書

深深記得我的民法老師
在第一次上課時說到
「你們16歲了嗎?那你們有寫遺書的權力了!」
雖然我不是有錢人
不過人終將一死
我也可以對於自己的死,參與點什麼意見吧!

打從上回P突然在情緒低潮時
對我說他想自殺,想寫遺書的那一刻起
我心裡徘徊過很多次想寫這篇文章
不知道具不具有什麼效力
但也許,如果在我死的那一刻起
有人知道我的想法
願意「順便」幫我完成
這樣的人生,也還真是完整呢!

我沒有什麼錢,當然過了幾十年後
我希望這一段有機會改寫
但就現在的我來說
我是爸媽的現金卡
絕大部分都已經租借過去了
所有的鈔票領出來
恐怕還沒「達文西密碼」這本書厚
食之無味卻棄之可惜的一個小數目
理所當然的
由法定繼承人全數拿去吧~
不管會是我的爸媽、妹妹、我深愛的哪一個男人
既使加上保險的理賠
也應該不會有人為了這種連官司錢都付不了的數目去爭奪
就順理成章給那個該拿的人吧!

沒有寵物、沒有什麼遺物
沒有什麼一定得交給哪些人的東西
如果有人願意收留我的什麼
我也樂的開心
只是我辛苦堆積幾年來的日記
還有硬碟裡密密麻麻的文章
假如在有生之年沒機會出書
倒是希望有個願意的人
幫我完成我想有本自己的書的夢想
篩選我這麼多年的想法跟念頭
產生一本有我名字在封面的書
即使只是在告別式上分享給親朋好友
這樣都好

我的身體並不太好
腸阿胃阿並不是超健康
但是如果可以
能夠幫助其他需要的人
就算是頭髮,都可以拿去使用
我倒是無所謂什麼死要全屍這個觀念
有點意義留給其他人唄~

我本來並不希望火葬
因為推進去道出來那短短幾小時之內
是要讓活著的人感受到再一次的傷害
我相信
他們是愛我的,所以會在我的身邊陪我
而我是愛他們的,我不忍心要它們接受這樣的事實
只是想想上一點
我只剩下一個空軀殼
不燒了,還能拿來作布娃娃嗎?
只不過
我不打算找個什麼塔位阿或者土地的
人都沒地方住了
放個甕或個箱幹嘛要花這麼多錢
就省了唄~
反正我的靈魂應該會飛
我的身體灑在海裡
我的靈魂可以四處飛翔
活著的人也不會因為經費而傷腦筋

告別式也希望是簡簡單單的
充滿花、充滿愛、充滿活力、充滿朝氣
我想我應該會站在旁邊看看
自己這一生的功過吧!
老實說
我是愛面子的
但是真心會來參加的朋友
才是真正的歡迎
是多是少...
那麼也就算了吧~

遺書裡...
還要寫點什麼嗎?
這樣..不就已經夠長了!?
反正..
這只是初稿
說不定,打從這一版開始
我每一年都有新想法哩!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huning Li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